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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动力(600343)于上周五(6月2日)盘后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至此,航天动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经查明,航天动力开展的专网通信贸易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不具有业务实质,虚增收入、利润,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20年年报,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约为4.35亿元、8.54亿元、7.72亿元、16.6亿元和0.82亿元。公司在五年期间累计虚增营收约为38亿元,导致其披露的相关年份的财务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航天动力2020年披露的临时公告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供应商和交易定价来源于隋田力安排指定,以及航天动力未对全部交易进行现场验收等情况。该公告同样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决定对航天动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至200万元数额不等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1180万元。
证监会还指出,时任航天动力董事、总经理郭新峰组织、领导、实施了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造假事项,直接导致航天动力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根据相关规定,拟对郭新峰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年报虚增营收和利润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进行索赔,及时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目前判断,航天动力诉讼维权索赔区间为,凡是于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2日期间买入航天动力股票,并在2022年8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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